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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1 阅读: 【字体:

本期公布19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16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198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左权县浩琦综合门市部销售的玉米粉中检出玉米赤霉烯酮,检验机构为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合格样品198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39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10项指标。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酸值/酸价、过氧化值、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铅(以Pb计)、苯并[a]芘5项指标。

3.调味品32批次,检验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酸价/酸值、过氧化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10项指标。

4.肉制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苯并[a]芘15项指标。

5.乳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酵母、商业无菌、蛋白质、脂肪、三聚氰胺10项指标。

6.饮料27批次,检验项目为电导率、耗氧量(以O2)、亚硝酸盐(以NO2-)、余氯(游离氯)、茶多酚、蛋白质、三氯甲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酵母、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22项指标。

7.方便食品13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 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1 12项指标。

8.饼干5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项指标。

9.罐头5批次,检验项目为商业无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8项指标。

10.酒类10批次,检验项目为酒精度、甲醇、甲醛、氰化物(以HCN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9项指标。

11.蔬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6项指标。

12.水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7项指标。

1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5项指标。

14.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8项指标。

15.豆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5项指标。

16.糕点7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5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1.玉米赤霉烯酮

玉米赤霉烯酮主要污染玉米、小麦、大米、大麦、小米和燕麦等谷物,其耐热性较强,110℃下处理1小时才被完全破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规定,玉米赤霉烯酮在玉米面(渣、片)中的限量为≤60µg/kg。食用玉米赤霉烯酮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如恶心、发冷、头痛等。造成玉米赤霉烯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质量较差,在生长时受镰刀菌属菌株污染;或者是原料或成品储运不当导致镰刀菌属菌株快速繁殖,造成玉米赤霉烯酮超标。                         

 

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28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20210928.xls

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928.xls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3).doc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928.xls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2109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