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四十三期)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四十三期)
本期公布5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等1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55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具体为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榆社县比邻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韭菜中腐霉利超标。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榆社县田和超市(有限公司)购进的韭菜中腐霉利超标。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榆社县利便和田便利店购进的韭菜中腐霉利超标。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格样品55批次,具体为:食用农产品55批次,检验项目铬(以Cr计)、亚硫酸盐(以SO₂计)、铅(以Pb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腐霉利、灭蝇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阿维菌素、苯醚甲环唑、己唑醇、甲胺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嘧霉胺、吡唑醚菌酯、氟虫腈、腈苯唑、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甲拌磷、三唑醇、多菌灵、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糖精钠(以糖精计)、氧乐果、敌敌畏、氯吡脲、水胺硫磷、丙溴磷、地塞米松、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金刚烷胺、尼卡巴嗪、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氯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环丙沙星等49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消费提示及风险提示解析:
腐霉利: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