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三十期)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三十期)
本期公布3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食用农产品等1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0批次,合格样品39批次。
合格样品39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39批次,检验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敌敌畏、氟虫腈、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水胺硫磷、吡虫啉、腈苯唑、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氟硅唑、甲胺磷、溴氰菊酯、敌敌畏、多菌灵、氯吡脲、丙溴磷、己唑醇、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嘧霉胺、三唑醇、铬(以Cr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铅(以Pb 计)、腐霉利、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糖精钠(以糖精计)、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硝唑、金刚烷胺、氟虫腈、氯霉素、甲氧苄啶、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金刚烷胺、沙丁胺醇、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代谢物、组胺、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地西泮等54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