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二十二期)
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二十二期)
本期公布3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30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
1. 食用农产品1批次,为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城镇友谊西路12号的豆芽中检出6-苄基线嘌呤。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30批次,具体为:
1. 食用农产品29批次,检验项目为氧乐果、毒死蜱、克百威、甲胺磷、水胺硫磷、诺氟沙星、氟虫腈、啶虫脒、涕灭威、灭多威、杀扑磷、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氟苯尼考、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阿维菌素共16项指标。
2. 餐饮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共3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相关办案机构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1.6-苄基线嘌呤
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加快豆芽生长。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规定,6-苄基腺嘌呤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目前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但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上述物质。
绿豆芽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1)部分农户未了解国家规定的变更,继续使用此类药物;(2)农户安全意识薄弱,无根豆芽便于清洗食用,市场需求大,为增加产量而增加;(3)豆芽运输过程不耐贮藏,添加进去增加其抗逆性,并达到保鲜的目的。
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