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十八期)
本期公布11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9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114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
灵石县翠峰镇志强担担面小吃部销售的面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山西)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14批次,具体为:
一、食用农产品
畜禽肉及副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氯霉素、沙丁胺醇等6项指标。
二、餐饮食品
餐饮食品59批次,检验项目为可待因、吗啡、罂粟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9项指标。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6项指标。
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6项指标。
五、糕点
糕点31批次,检验项目为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8项指标。
六、粮食加工品
粮食加工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5项指标。
七、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并[a]芘、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酸价(KOH)等4项指标。
八、速冻食品
速冻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氯霉素、铬(以Cr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胭脂红等5项指标。
九、调味品
调味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可待因、吗啡、罂粟碱、铅(以Pb计)等4项指标。
备注: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11220.xls
3.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211220.xls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11220.xls.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211220.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