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十七期)
本期公布7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3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0批次,合格样品72批次。
合格样品72批次,具体为:
一、食用农产品
1.畜禽肉及副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氯霉素、沙丁胺醇等6项指标。
2.蔬菜2批次,检验项目为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铅(以Pb计)、噻虫嗪、水胺硫磷、亚硫酸盐(以SO计)等11项指标。
3.水果类5批次,检验项目为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醇、水胺硫磷等8项指标
二、餐饮食品
1.餐饮食品60批次,检验项目为极性组分、可待因、吗啡、罂粟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铬(以Cr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KOH)、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等14项指标。
三、茶叶及相关制品
1.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毒死蜱、甲拌磷、水胺硫磷等3项指标。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11216.xls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11216.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