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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4年信用监管和主体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2 阅读: 【字体:

市市监信用2024188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发2024年信用监管和主体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个协、民协:

现将《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信用监管和市场主体服务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信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经济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信用监管工作会议安排,按照“五全为基、六有为要”的总体思路,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以信用提升为主线,以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约束惩戒为重点,以双随机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着力推动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监管理论学习,健全信用监管制度体系

(一)完善信用监管制度。组织好新修订的《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年度报告、信用修复等信用监管基础制度。

(二)拓展信用监管应用场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编制发布的“中国企业信用指数”和省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探索丰富应用场景,发挥企业信用指数在行业性、区域性监管中的导向作用以及在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中的支撑作用。

(三)推动信用监管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省局即将颁布的《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和《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规范》两项省级地方标准,并做好解读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提升信息数据质量

(四)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贯彻落实总局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安排部署,通过打基础、强主体、优服务、增信用,持续推动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提升,不断优化市场信用环境,以政府服务的暖心筑牢经营主体发展的信心。

(五)实施年报“服务年”“质量年”“规范年”行动开展年报“服务年”行动实施年报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村活动,准推送惠企政策。开展年报“质量年”活动,扩大“多报合一”范围,在现有的和人社等5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基础上,新增与税务部门相关事项的合并年报,切实提高年报财务数据质量。开展年报“规范年”活动,以年报指导推动“两不一欠”专项整治,重点推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大型企业年报公示,规范年报代理记账机构活动。

(六)推进数据质量全面提升。深入开展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积极发挥信用监管工作专班作用,通过系统监测通报、协同联动推动、专题调研破题、抽查督导提升、定期评估巩固等方式强化数据源头治理,排查、整改存量数据,提升信用监管数据质量,为决策和监管提供依据。

(七)强化监管平台运用充分运用全省统一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山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为各级各部门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综合监管等运用场景提供技术支撑。

三、协同推进制度落实,提升监管综合效能

(八)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加强“一单两库”规范化、精准化建设。统筹制定部门内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推行“市抽县查”为主、县区自行抽查为补充的模式,进一步减少多层发起、层层加码问题。严格规范实施抽查计划,避免“只计划、不执行”,确保各项计划全面落实。

(九)拓展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运用。全面运用第二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开展分类。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结合,积极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场景,持续推动在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进双随机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融合,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提高监管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市)推行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等监管新模式,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效能。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模式,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同一行业领域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开展联合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进一步提升协同监管效能。

(十一)开展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专项抽查。重点检查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公示情况,依法查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

(十二)依法加强经营主体监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切实加强实缴注册资本强制公示、登记事项等监管。强化对住所、注册资本等事项监测预警。依法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十三)加强“双随机”抽查检查行风建设。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安排部署,配合做好日常监管指导组的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减少执法扰民,推动日常监管减负增效。

四、强化信用约束惩戒,优化信用修复政务服务

(十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结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加强普法宣传,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整治假国企央企、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中的作用。按照局要求,建立实施“三书一函”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工作不力的地方实施督促和约谈。

(十五)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加强指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合一”制度,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高质量发展”窗口及市局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修复”服务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十六)开展好各专项行动。牵头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平安建设、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考核等重点工作任务,有效发挥信用监管职能作用,推动各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