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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晋中市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8 阅读: 【字体:


市市监餐饮字〔2022〕6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晋中市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晋中市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中市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婚宴、自助餐等食品浪费行为,按照省局工作安排,市局决定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以各县(区、市)城区为重点区域,以经营婚宴、自助餐、商务活动用餐、旅游团体用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在全市范围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开展反餐饮浪费整治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成员郭俊峰任组长、于国清四级调研员任副组长,各县(区、市)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餐饮监管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统筹领导协调全市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餐饮监管科,办公室主任由餐饮监管科高德庆科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相关工作调度、汇总。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全市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1月20日,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以下要求:

1.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

2.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3.提供团体用餐服务的,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4.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

5.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二)专项监督执法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单位对照《反食品浪费法》开展专项监督执法,重点检查惩戒以下违法行为:

1.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对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27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迅速组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食品浪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及时依法依职责处理食品浪费违法行为,强化社会共治。

(三)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单位要将各自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典型案例和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并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报告及统计表报送市局餐饮监管科。


附件: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统计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