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2020-019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4-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年报 |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度)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969700;传真:3969777)。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sxjz.gov.cn/)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加强网站建设,认真执行《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1、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单位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及办事机构,由局长亲自担任领导组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单位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由局办公室主管,将原有的一站一号(网站、微信公众号)增加为一站三号(网站、抖音号、今日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由专门技术人员负责一站三号的内容保障和运维工作以及“网民纠错留言”的处理工作,将工作动态、党务、政务等应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均取得了较大进展。
2、平台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三局合并之后,参照原三局2018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通过局网站集中展示,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本单位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局着力构建“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积极协调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场监管、发改、教育、公安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晋中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牵头组织领导全市“双随机”监管工作,2019年10月11日由我局代政府拟文的《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9]55号)正式出台。同时,积极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平台全整合、监管结果全公示,制定并向社会公示《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囊括市场监管130余项监管事项,涵盖29万户监管对象,包括1290名执法检查人员,聚合金融、教育、直销、电子商务平台等41个专业领域监管对象分库的双随机抽查系统,对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全国一张网”进行检查结果公示。全市共开展价格、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公示事项等双随机抽查75次,抽查各类型市场主体9000余户,实现对企业“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以高效的监管守护营商环境的优化。
(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公示各类涉企信息299760条,涉企信息公示率居全省第一,被省局选定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试点城市”。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市场性约束和行业性约束,对300余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高管,80余户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任职限制,对170余户其他部门“黑名单”企业进行失信行为公示。积极探索信用修复,本着“包容审慎”的原则,对履行公示义务弥补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信用承诺公示”制度,全系统共移出异常名录企业474户,移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79户。
(五)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依靠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优势,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新要求,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清理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取消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第一时间在局网站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并及时转载中国政府网、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 | -2 | 344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61 | -24 | 6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01 | 539.0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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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网站的内容还有待充实。希望上级部门多予以指导,以便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今后,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督办力度。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细化规范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备案等环节。
三是加强并做好对网民留言和市长热线反映事项的认领、研判、报送、处置等工作,办理材料和答复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报送、审核、答复。
四是继续强化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持续做到“专人管、专人查、专人报”,下班不下网,合理安排值班读网和“网民纠错留言”处理工作,力争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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