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0001-000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春节期间网络经营合规提示
为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对全市电子商务经营者春节期间网络交易行为作出以下合规提示。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网络经营者应遵守《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化妆品网络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网络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3、严格落实平台审核管理:网络经营者应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信息核验登记,对平台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4、严格落实规范营销行为:网络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不进行过度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同时,严禁出现违法违规营销内容,如虚假宣传、无底线营销等。
5、严格落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网络经营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不进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6、严格落实安全保障:网络经营者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同时,应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不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7、严格落实售后服务保障:网络经营者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消费者依法提出的合法合理诉求,应及时处理,不拖延或拒绝。
8、禁止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出现导向错误、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无底线营销、违反公序良俗等内容,以及虚假宣传、虚构交易或评价、刷单炒信、流量数据造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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