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提醒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各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标准中的各项技术要求,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一、强制性认证标识
电动自行车产品自2019年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获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CCC标识,方可生产销售。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如认证证书处于注销、撤销或暂停等状态,不符合认证要求,立即停止销售。
二、车辆合格证明
各经营单位、消费者要以合格证上的信息作为核对车辆基本信息的标准,确定电动自行车与合格证信息一致。合格证上有可识读的二维码。
1、核对车辆信息。查看3C证书信息、商标、产品型号、规格、颜色、制造日期与合格证上描述一致。
2、核对电动自行车铭牌。铭牌的位置与合格证上描述一致,铭牌上标明的内容应当规范、清晰耐久且易于识别。
三、整车编码
1、每辆电动自行车应当永久性的标上唯一的整车编码,整车编码位置与合格证上标注的一致,;
2、十五位整车编码应清晰可见,第6、7位编码,应与车辆制造日期一致;
3、整车编码应符合如下规律:
四、整车导线布线
各经营单位在装配过程中,导线布线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电气导线捆扎成束、布置整齐;
2、导线夹紧装置选用绝缘材料,若采用金属材料,则必须有绝缘内衬;
3、接插件插接可靠,无松脱;
4、电气系统所有接线的导电部分均不得裸露;
5、车把与车架之间的连接部位不得因正常转动而损坏导线的绝缘;
6、与充电电源连接的系统中可能带电的部件,在任何操作情况下均有适当的防护装置,以防止人体直接接触。
导线布线安装不合格照片对比如下:
五、蓄电池装配
1、核对蓄电池信息。生产厂家、类型、容量、型号必须与合格证中明示的信息一致,如发现不一致,不得进行装配(同一品牌电池可能由不同厂家生产,合格证中明示的是实际生产厂的信息)。
2、蓄电池装配。蓄电池安装必须严格按照GB17761-2018要求,严格按照合格证明上明示的蓄电池进行装配,锂电池和铅酸电池不得换装。接插件插接必须可靠无松脱,导电部分(正负极端子)不得裸露,需使用绝缘材料包裹,不得改变(剪短、加长等)插接件接头。蓄电池装配位置需合理匹配,最大间隙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不得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
六、短路保护装置
电动自行车的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应当装有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一般短路保护装置存在3个位置:
1、电池盒中;
2、控制器盒中;
3、部分型号的锂电池产品,短路保护装置在锂电池本体内。(短路保护装置的规格、参数必须与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则为不合格产品)。
注意:各经营单位在装配过程中必须对短路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如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得销售。
七、尺寸限值
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
小于或等于450 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 mm ;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 mm;
2、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
3、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mm。
注意:各经营单位要根据合格证明示的尺寸、配件进行装配,不得改变整车的尺寸、重量、形状。
八、车速提示音
电动自行车应当有车速提示音,1、当行驶车速达到15 km/h时持续发出提示音;2、提示音声压级范围为55 dB(A)~62 dB(A)。
注:各经营单位在装配过程中必须检查提速音装置是否正常,不得随意拆卸或者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