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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警 示 (2024年第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2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消  费  警  示

(2024年第1号)

春节消费警示

 

2024年春节将至,购物、旅游、出行、聚会等消费将迎来高峰。为维护良好的节日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放心、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中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两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出行、购物时要秉持理性、安全、绿色的消费理念,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消费氛围。

一、节前网购早准备。随着传统节日春节的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相继开启促销模式,然而,在消费过程中陷阱也是无处不在。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提前查看电商平台或者网络经营者的相关证照信息,了解售后服务的具体细节,并保留相关网络聊天、交易证据等,防患于未然。支付时不要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选择货到付款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方式。

二、选购商品要理性。节日期间,线上、线下商家会通过降价、打折、满减、赠送礼品等多种手段吸引消费。消费者要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或电商平台进行采购,并注意查看商品外包装。要注重实用性和崇尚简约,自觉抵制豪华包装以及过度包装的商品。对打折商品或赠品也要当面查验质量,认真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好坏。

三、餐饮消费需节俭。预订年夜饭时要详细了解菜品规格,在协议中约定有关事项。购买“预制菜”或“半成品年夜饭”,注意选择规范厂家(商家) 的新鲜产品,并按照保质期要求食用。选择网络订餐,要认真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谨慎下单。无论在家还是外出就餐,提倡按需点餐、杜绝浪费。

四、旅游消费要谨慎。跟团旅行和进行预付式消费, 一定要对服务的价格、质量、规格、标准等合同条款严格审查, 了解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明确违约责任,签订书面合同,特别是自费项目和非自费项目,一定要明确,谨防字面歧义。

五、消费凭证需保留。广大消费者在购物、用餐、旅游时,要警惕价格欺诈,谨防不正当有奖销售。在消费过程中, 一定要保留好票据等消费凭证,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主动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索要载明相关承诺的宣传单。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出现纠纷,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都可以先行和商家或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