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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警 示 (2023年第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6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消  费  警  示

(2023年第5号)

端午消费警示

端午佳节即将来临,粽子消费也将进入高峰期,为了让消费者吃到安全、放心的粽子,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且信誉度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市场,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有无标明厂名、厂址、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网购粽子要选择正规的网购平台和信誉度高的商家,不要被促销广告所迷惑。慎重购买流动商贩或沿街售卖的散装粽子。

二、端午佳节天气较热,粽子含水较高,容易变质,不能在常温下长期存放,因此购买粽子要适量,并及时食用,剩余的粽子应及时冷藏或冷冻,真空包装的粽子开袋后同样需要及时冷藏或冷冻。

    三、食用粽子应彻底加热,蒸熟煮透后再食用,不要食用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同时粽子属于高糖、高能量的食物,要控制食用量,科学食用,以免引起肠胃负担过重,造成消化不良。

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发现有食品安全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