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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警 示 (2023年第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31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消  费  警  示

(2023年第3号)

电动车头盔购买须知

前段时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各类电动车头盔存在的质量问题,令人触目惊心,今年7月1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标准将正式实施,为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安全,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头盔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选购电动车头盔时,要注意查看头盔是否有规范的产品标识,包括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合格证等信息,不要购买标识不全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头盔。

二、在选购电动车头盔时还要注意头盔使用的材质,合格的头盔应包括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护目镜、佩戴装置等。可用手稍用力按压头盔的缓冲层,选择缓冲层手感密实或有轻微反弹感,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护目镜颜色不宜过深,要选择透光性能好的透明镜片。选购电动车头盔时还要注意试戴,确保头盔尺寸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不要过紧或过松。

消费者应保存好相关购物票据,如遇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