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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警 示 (2023年第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1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消  费  警  示

(2023年第1号)

春节消费警示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旅游、消费又将迎来新一波高峰,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消费纠纷,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中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春节消费警示。

一、外出旅行要注意。当前我国疫情形势进入了新的阶段,疫情防控措施也进一步优化,但消费者在选择出游时仍需了解出行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对旅游景点、食宿以及进店购物等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选择自助游要提前规划好行程,注意提前订购车票、预约景点门票及酒店,预定后要注意留存证据。

二、面对促销要冷静。春节临近,众多商家都会推出新一轮打折促销活动,消费者面对商家的各种促销手段,要理性对待,切勿被促销活动冲昏头脑,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合理购买,同时要仔细了解相关促销活动规则,避免落入陷阱。

 

三、采购年货需谨慎。消费者在采购年货时要尽量到正规的农贸市场、超市选购,在选购肉类、禽类、粮油等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是否新鲜,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超过保质期等,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不轻信商家的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做到按需购买,避免浪费。

四、外出聚餐要安全。春节期间消费者在外出聚餐时,尽量选择有经营资质、卫生条件较好、设施齐全的餐饮单位就餐,避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小餐馆、路边摊,点餐时要注意查看菜单价格,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切记暴饮暴食,结账时注意索要账单仔细核对,警惕“低价高收”等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要注意留存证据,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