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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警 示 (2022年第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4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消  费  警  示

(2022年第4号)

理性对待直播带货

近年来直播带货发展迅猛,不仅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也对拉动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随之而来的假冒伪劣、夸大宣传、售后保障难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今年的央视“3.15”晚会更是曝光了直播带货背后的乱象,为了引导广大消费者在直播带货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中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布消费提示。

一、在直播带货购物时,要尽量选择大型规范、信誉高的电商平台或网店,同时认真查看经营主体是否有营业执照,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不要在平台之外进行支付,避免微信私下交易等行为,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维权。

二、要理性消费,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商品,面对直播平台打出的“秒杀”“数量有限”等营销手段要冷静对待,不要盲目跟风,做到科学理性消费,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要保持谨慎。

三、要货比三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要通过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商品的性能、价格等因素,防止直播平台夸大宣传等问题,特别是购买食品时,对夸大食品功效、虚假宣传的要提高鉴别能力,谨慎购买。

四、消费者在直播购物后要注意保留好订单信息和消费凭证,以及商家广告宣传、聊天记录、促销页面等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录制视频、截屏等方式保存主播的产品宣传与服务承诺,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使用。若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可以申请平台介入,或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