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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警 示 (2021年第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31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消  费  警  示

(2021年第6号)

保健食品套路多 老年人要擦亮眼

保健食品市场乱象多,利用送商品、免费体验、讲座授课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保健食品的情形明显增多。为此,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中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布如下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理发看待“免费”二字。不法推销人员通过免费赠送礼品、免费旅游、免费检查、免费试用、健康讲座等方式让老年人进入圈套,购买高价保健食品。老年人应提高警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避免占小便宜吃大亏。

二、增强对保健食品的辨别能力。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蓝色草帽样标志和批准文号,相关产品信息可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我要查”栏目查询确认。

查询链接:http://tsspxx.gsxt.gov.cn/gcbjp/tsspindex.xhtml

三、理性接受“亲情”服务。有些保健品推销人员抓住老年人有保健需求、孤独和有些积蓄的群体特点,经常家访,去老年人家里提点水果、蔬菜看望,陪老人聊天。把老人哄高兴之余,诱导他们高价购买保健食品。

四、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切勿以食代药。保健食品并非药品,不以预防、治疗疾病为目的,更不能取代药品对病人的治疗作用。广大老年人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药物及治疗,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

五、谨慎填写个人资料,防止被套取个人信息。一些不法推销人员要求老年人详细填写家庭住址、病史、电话等个人信息。同时趁机问问老人家里有没有老伴、几个孩子等情况,一方面拉近关系,另一方面套取更重要的信息,往往趁儿女不在家时上门推销保健食品。

六、依法主动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购买保健食品时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凭证,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拨打12315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