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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警 示 (2020年第0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4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2020年第09号)

                中秋国庆“双节”消费需注意
     随着中秋国庆两节假期的到来,旅游、餐饮、住宿等消费将迎来高峰,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促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为此,特发布晋中市2020年第9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两节”其间消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外出旅行要注意。

跟团游的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务必签订旅游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要选择“低价游”“零团费”旅游产品;出境旅游的消费者务必确认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的相关资质。

自助游的旅客,提前做好功课,规划线路,安排好交通、住宿;出行前,要仔细了解目的地情况,提前购买车票、机票、预约景点门票、预定酒店,避免因意外影响出行计划。在购票、订酒店时要选择官方网站、正规平台,订购后注意留存证据。

二、假期聚餐要注意。

在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店;消费要注意查看菜单价格,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或事先询问收费标准,结账时索要账单核对,警惕“低价高收”等情况;理性消费、按需点餐、坚决抑制餐饮浪费。

若是选择网络订餐,订餐前要认真查看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上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切勿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符等非法供餐者订餐。

三、购买月饼要注意。

(一)查看资质。自制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应包含糕点制售。(二)查看包装。选择简洁、安全、环保材料的月饼包装,注意包装盒应完好无损。(三)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临近或超过保质期的月饼;查看脱氧剂、保鲜剂、干燥剂如与月饼直接接触,不宜购买(四)查看标签信息是否齐全。标准的月饼标签应标注生产企业全称、详细地址、执行标准、配料表、净含量,标明保质期和生产日期等信息。(五)消费者在网购月饼时,尽量到正规网站或知名品牌厂家的官方网店购买。购买时要和卖家约定商品和服务承诺,收货时要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再付款。(六)注意保存消费凭据。选购月饼时,注意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

四、参加促销活动要注意:

假期即将到来,不少商场的促销活动宣传页已经摆上柜台,“打折促销”“买送活动”“预存就送”等字样让人眼花缭乱,但切勿被促销活动冲昏头脑。

消费前要冷静,按需消费很重要,避免造成浪费。购买产品时要仔细比较商品、服务的价格、售后等,使自己的消费实现高质量、有保障。消费后,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如发票、收据、小票、三包卡、合同等。
    如遇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