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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警 示 (2020年第08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4 阅读: 【字体: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晋中市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

 

     

2020年第08号)

 

反季商品辨清利弊 注意质量和“三包”

季节更替时,各类反季销售商品因为价格便宜常常引起消费者关注。通常反季销售商品受季节影响不会立即使用,如果使用时再发现质量问题,有可能会超过“三包”期限而无法解决。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晋中市消费者协会、晋中市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反季商品时,一定要注意甄别,谨慎选择。

1、打折商品、特价商品与残次品、处理品不是同一概念,打折商品、特价商品是享受“三包”服务的,而残次品、处理品是有缺陷的商品,是不享受“三包”服务的。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商家是否在购物凭证上标明“处理品”或“残次品”字样。

2、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大甩卖”、“清仓处理”、“血本打折”等之类的虚假宣传。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时,一定要理性选择,以价位和质量对比,避开忽悠的陷阱。

3、消费者要留意“买一赠一”的商品质量,并保留相关凭证。多数赠品往往是滞销品或劣质商品,使用寿命短。根据国家规定,赠品同样要求质量合格,享受“三包”服务。消费者在选购时一定要弄清“赠品”是什么,质量如何。

4、消费者要注意反季商品的“三包”有效期,根据法律规定,商品的“三包期”是从购买之起计算的,而消费者购买反季商品后一般会放置数月才使用,这样可能会超过商品的“三包期”,如发现质量问题已可能是超期而不能享受“三包”服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