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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晋中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

来源:晋中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9-16 阅读: 【字体:

2021年晋中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晋中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任务,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着力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监管促服务、以监管促发展,着力打造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的晋中营商环境样板。

一、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组织领导

 市领导小组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围绕“证照分离”和“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改革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的要求,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继续充实双随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修订领导小组会商机制,夯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组织基础。

二、规范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市级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导入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以满足县(区、市)对口部门承接、复制上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需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部门监管事权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将更多监管对象融合度高的行政监管事项纳入部门联合事项清单,并向社会统一公示。

三、及时更新监管对象名录库

各级成员单位要依托省级平台,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统筹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要做好审管衔接,对接行政审批部门将“证照分离”改革后纳入“双随机”监管方式的监管对象及时认领,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对监管对象名录库要认真清点,确保各领域检查对象底清数明、全面准确,不留监管盲区。

四、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库

要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分类标注、更新及时。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含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吸收检测机构、审计事务所、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进入检查队伍,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检测报告、审计报告等方式辅助执法,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

五、科学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计划

市级成员单位要结合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监管重点,科学统筹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计划。强化统筹协调,认真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全覆盖、常态化”。对于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工作,未列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可以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需要开展的专项整治,涉及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原则上要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减少涉企检查数量,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作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的发起部门,以“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任务发起部门提请,与参与部门对检查任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由任务发起部门通过省系统制定工作任务并随机抽取监管对象,相关参与部门配合随机分派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对象进行联合检查。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时间、方式等。要兼顾保持监管力度和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合并安排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任务,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七、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各级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需要检查对象提供的证照、财务等资料,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发起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抽查比例,通过省级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并与配合部门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和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防止监管脱节。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八、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要综合运用“大数据+智慧监管”手段,大力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要强化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处理能力,努力做到对风险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推进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九、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指导

市级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基层执法检查人员的监管执法业务指导,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制定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行政监管能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时对全市各级成员单位开展“双随机”监管培训,提升“双随机”平台运用效能。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官网发布、宣传海报、公益广告、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操作流程、检查标准等向企业讲清楚、讲到位,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导检查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此项工作已纳入政府专项考核任务,并开展督查督导,跟踪问效。各县(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本地区政府部门协调机制,积极统筹,合理安排,做好“双随机”监管经费保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扎实开展。各级成员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考评机制,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