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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六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9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六期)

       

本期公布6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6大类。其中: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一.合格样品59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1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过氧化苯甲酰等7项指标。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量等4项指标。

3.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9项指标。

4.乳制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脂肪、酸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酵母、商业无菌、三聚氰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13项指标。

5.饮料1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14项指标。

6.酒类6批次,检验项目为酒精度、甲醇、氰化物、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等8项指标。

二.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为:

1.酒类1批次,为通化市冰之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窖藏干红葡萄酒中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为山东谷邦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原香大豆油中溶剂残留量超标;检验机构为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备注:

一、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钠是苯甲酸的钠盐,苯甲酸钠属于酸性防腐剂,在酸性环境下防腐效果较好,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有防止食品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酒中不得使用。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苯甲酸钠用量过多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

二、甲醇

甲醇是在葡萄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原料中果胶物水解,氨基酸脱氨和发酵原料的霉变,都会产生甲醇。《葡萄酒》(GB/T 15307-2006)中规定,甲醇含量≤400mg/L。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在酿造过程中原料挑选不当,发酵条件控制不得当等,导致葡萄酒中的甲醇超标。甲醇又称工业酒精,有较强的毒性,经消化道迅速吸收,排泄缓慢,有明显积蓄作用。甲醛的代谢产物可导致视网膜细胞退行性变、视神经萎缩,一次性大量摄入可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三、溶剂残留量

食用植物油的制取一般有两种方法:压榨法和浸出法。压榨法是用物理压榨方式从油料中榨油的方法,在食用植物油质量标准中,溶剂残留量是常见的一项强制性的质量指标。《大豆油(含第1号修改单)》(GB/T 1535-2017 )中规定,溶剂残留量在压榨三级大豆油中不得检出。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将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大量摄入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产生影响。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2月28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200228.xls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00228.xls

3.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20200228.xls

6.docx

不合格.xls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2002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