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二期)
本期公布10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饼干、糕点肉制品、食用油、饮料、方便食品等10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合格样品102批次。
不合格样品7批次,分别为:
1.油炸面制品1批次,为灵石县翠峰镇阳阳小吃店销售的油条中铝(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2.饮料中的其他饮用水4批次,分别为山西凤凰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袋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和顺县源溪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山西相立山泉饮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其他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晋中西窑泉矿泉水厂生产的东赵泉水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3.饮料中的纯净水2批次,分别为和顺县毅仁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平遥县盛慈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合格样品102批次,具体为:
1.食用油1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真菌毒素限量4项指标。
2.调味品3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13项指标。
3.饮料1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2项指标。
4.糕点17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12项指标。
5.水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污染物限量6项指标。
6.肉制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5项指标。
7.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指标5项指标。
8.豆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2项指标。
9.方便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3项指标。
10.油炸面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1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1. 铝(干样品,以Al计)
明矾是一种以硫酸铝为主要成分的复合盐类,含有大量的铝元素。试验证明,铝的过量摄人对人体有一定危害,常吃可干扰生物体的代谢作用,长期、缓慢地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这种含铝物如沉积于骨骼,可使骨组织密度降低,骨质变得疏松;如沉积于大脑,可使脑组织发生器质性改变,出现记忆力衰退,甚至痴呆;如沉积于皮肤,可使皮肤弹性降低、皱纹增多。尤其是老年人,多吃含铝油条更容易引起老年性痴呆。儿童过量食用铝超标食品,会严重影响骨骼和智力发育。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含铝膨松剂或其他食品添加剂,易造成铝的残留量不合格。
2.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原称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潮湿的环境是其存在的重要条件。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都有该细菌的存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致病,当机体抵抗力低下时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
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卫生管理认识不足,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回收桶未配备自动刷洗消毒设备,仅手工刷洗或灌装前在灌装机上短暂冲洗桶内壁;生产车间湿度大,易滋生细菌;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