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期)
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期)
本期公布3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蔬菜、水果等两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37批次。
不合格样品2批次为:
1、豆芽2个批次,分别为祁县海瑞副食商店销售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祁县西六支唐久副食便利店销售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37批次,具体为:
1.蔬菜类28批次:抽样品种为菜豆、大白菜、豆芽、黄瓜、结球甘蓝、韭菜、辣椒、普通白菜、茄子、芹菜、甜椒、鲜食用菌、油麦菜。检验项目为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20项指标。
2.水果类9批次:抽样品种为橙子、苹果、橘子、梨。检验项目为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7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1、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中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在豆芽中不得使用。超标原因可能是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了4-氯苯氧乙酸钠。
附件: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docx
3.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q******105.xls
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