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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7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3 阅读: 【字体: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7期)

 

本期公布12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2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118批次。

不合格样品2批次,全部为食用农产品,分别为:

1、被抽样单位名称为山西省平遥县刚小刚冷鲜肉店销售的生姜中噻虫胺超标,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2、被抽样单位名称为

平遥县洪善村二强副食商店销售的生姜中噻虫胺超标,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18批次,具体为:

1.餐饮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项指标。

2.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5项指标。

3.豆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5项指标。

4.方便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9项指标。

5.糕点6批次,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富马酸二甲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16项指标。

6.罐头1批次,检验项目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商业无菌等7项指标。

7.酒类19批次,检验项目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等7项指标。

8.粮食加工品8批次,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等9项指标。

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酸价、极性组分等9项指标。

10.调味品20批次,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15项指标。

11.饮料2批次,检验项目铅(以Pb计)、展青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二氧化碳气容量、霉菌、酵母等15项指标。

12.食用农产品45批次,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吡虫啉、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胺、噻虫嗪、 氧乐果、倍硫磷、敌敌畏、啶虫脒、多菌灵、水胺硫磷、阿维菌素、毒死蜱、氟虫腈、甲胺磷、甲拌磷、腈菌唑、灭多威、 丙溴磷、苯醚甲环唑、联苯菊酯、氯唑磷、腈苯唑、甲硝唑、地美硝唑、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总汞(以Hg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计)、百菌清、总砷(以As计) 、灭蝇胺、甲氰菊酯、氯吡脲、氟硅唑、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恩诺沙星、挥发性盐基氮、土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塞米松、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四环素等51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风险解析及消费提示:

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具有高效、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等特点,通过内吸和渗透作用,可替代有机磷农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食用少量的残留农药,人体自身会降解,不会突然引起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没有清洗干净带有残留农药的农产品,可能会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加重肝脏的负担,或者引起恶心等。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2).xls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5)(2).xls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4)(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