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十期)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第十期)
本期公布56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肉制品等1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合格样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一.合格样品55批次,具体为:
肉制品5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镉、铬、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胭脂红、商业无菌等9项指标。
二.不合格样品1批次,分别为:
肉制品批次,为平遥县南政村百味斋猪副产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的卤猪耳朵中亚硝酸盐超标。检验机构为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
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亚硝酸盐作为肉制品护色剂,可与肉品中的肌红蛋白反应生成玫瑰色亚硝基肌红蛋白,增进肉的色泽;还可增进肉的风味和防腐剂的作用,防止肉毒梭菌的生长和延长肉制品的货架期。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产品的色泽、提升外观,超限量使用了亚硝酸盐。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通告----北京精益捷.xls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通告----北京精益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