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2期)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2期)
本期公布4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等8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44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为:
1.糕点1批次,为平遥县香乐村兴顺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晋中优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面筋(油炸面筋)中标签标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2.肉制品1批次,为平遥县谨一休闲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青州顶香食品厂生产的蜜汁排骨中的甜蜜素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为平遥县香乐乡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所使用的标称晋中市溢禾园油脂贸易有限公司(分装)的大豆油中的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44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镉、黄曲霉毒素B1,3项指标。
2.农产品8批次,其中根茎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六六六、滴滴涕、敌百虫、氧乐果;果类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氧乐果、对硫磷、甲胺磷;茄果类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氧乐果、甲胺磷;鲜蛋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V、苏丹红III、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KOH)、过氧化值、苯并[a]芘。
4.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苯甲酸、脱氢乙酸、甜蜜素、安赛蜜、铅(以Pb计)。
5.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₂计)。
6.水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安赛蜜、铅(以Pb计)、山梨酸、苯甲酸、脱氢乙酸。
8.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安赛蜜、铅(以Pb计)、山梨酸、苯甲酸、脱氢乙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场监管站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1.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被氧化的程度,过氧化值越高说明样品被氧化而变质的程度越大。造成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使用油脂及其他原辅料质量不合格或原辅料、成品贮存条件不当,使油脂氧化加剧导致超标。
2.甜蜜素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制造中。按照我国GB/T 23586-2009《酱卤肉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熟肉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口感,达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目的,谋求不当利益。
3.标签标识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应严格按照我国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2019年第2期食品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3:2019年第2期食品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