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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1 阅读: 【字体:

市知产字〔20241



晋中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公开征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山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智库作用,广泛吸纳各行业领域专家和技术人才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质效。现公开征集晋中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以下简称技术调查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代理机构、律所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领域技术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保证从事技术调查官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专利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5年以上机械、电学、通信、医药生物、化学、光电、材料等技术领域研发、设计或生产工作经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专利审查、复审无效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3年以上。

  3.具有专利行政调处、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3年以上。

  4.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并持有相关执业证,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实际从事专利代理、专利复审无效或专利纠纷处理等工作3年以上。

  三、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1.晋中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推荐表(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

  4.知识产权(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其他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

  四、评审及递选

  (一)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遴选拟聘任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并进行公示确认。

  (二)已入选全国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知识产权局技术调查人才库的技术调查官,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准后,可直接入选。

  (三)入选人员将同步纳入晋中市知识产权专家库。

  五、工作职责

技术调查官职责,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17 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一)参与调查取证,就调查取证的范围、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提出建议。

  (二)参与询问、案件审理,就案件所涉技术问题出具独立技术调查意见并签名,不对外公开。

  (三)列席案件有关会议。

  (四)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技术调查官任期3年,以兼职形式参与案件相关工作。

(二)受聘专家应当积极完成交付的案件工作任务,自觉遵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三)申报人须于2024年4月1日前将申请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2份报送至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科。

联 系 人:田  秀   电  话:0354-3969819

  电子邮箱:jzzcbh@126.com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66号404室

 

附件:晋中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推荐表

 

 

                                                              晋中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2月22

(附件)晋中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