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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中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2 阅读: 【字体:

市知产字〔2023〕3


关于印发《晋中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落实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市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晋中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1

(此件主动公开)




晋中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运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为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服务产品、信息公共服务、数据开放共享、便利化政务服务、政策业务咨询等基础性服务的授益性行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强调政府的服务职能,融合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以及市场服务全过程,是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保障,也是构建区域创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结合工作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等重要指示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安排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以“全链条服务、服务全链条”为理念,以便民利民为核心,以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可及性和便利化为重点,以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根本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均等可及、服务规范、效能提升原则,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渠道、内容,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市争取建成覆盖广泛、层级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强大、服务规范、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努力实现各县区及重点园区全覆盖,网点布局更加科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市、县(区)、园区三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渠道更加畅通。服务产品供给不断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服务人才不断集聚,服务的社会满意度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形成适应创新创业主体和产业区域发展需要,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服务基础。

三、重点任务

聚焦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便利化,在政府部门主导下有效整合资源,搭建以基础数据和服务工具为核心内容、政府部门所履机构为支撑节点、社会化机构和窗口一线为终端网点的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提供基础、必要、均等化的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助力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提升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

(一)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实体平台建设。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晋中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晋中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中国(山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晋中分中心、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等机构,建设智能化和便利化的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专区。及时公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服务事项,规范服务标准,明确办理时限,全方位提升平台及窗口服务水平。建立市级与县区知识产权综合性公共服务链接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完善和拓展服务触角,打通便民利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2.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汇聚现有知识产权政务、信息、运营、法律、金融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及服务产品,打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综合服务系统,优化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服务模式。支持产业集聚区、特色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加强热线平台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运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集政策解读、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综合服务、投诉举报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事项“一线通答”,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公众满意度。

(二)优化公共服务网点布局

4.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结合我市公共服务机构服务类别、服务内容差异进行科学规划,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力争搭建起集“保护、维权、调解、服务”四位一体的多维度、立体化、多轮驱动、协同发展的保护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市)通过自建、联建、共建等形式建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全市形成较完善的市、县(区、市)、园区三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网络。

5.布局完善商标品牌指导站。完善商标品牌指导站布局,充分发挥品牌指导站的区域示范引领服务效应,支持指导站在商标品牌培育需求大、企业较集聚、产业发展潜力好的园区、专业市场、乡镇等区域落地生根。强化商标品牌培育帮扶指导,扩展服务网点知识产权业务咨询、受理等服务功能,引导符合条件的网点升级为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

(三)丰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

    6.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决策依据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和单位围绕我市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各类信息服务网点,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风险预警、专利导航等公共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贯穿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立项、科研管理、成果转化全过程,贯穿企业研发、生产、市场开拓全过程。

    7.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优化展会服务机制,及时处理展会知识产权相关咨询、投诉,为企业高质量专利获权确权、风险防范、纠纷应对提供快速协同保护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风险诊断和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撑。加强政策引导,研究相关措施,鼓励社会机构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代理援助等公益服务。

    8.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聚焦全省重点产业和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创新主体,开展专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引入知识产权评估公共服务,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供支撑。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合体,引导金融机构与产业园区合作,为高质量专利、精品商标等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保险服务,形成专业化、体系化运营服务网络。

9.加强中小微企业、涉外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鼓励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及市场化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重点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托管、信息检索、信息利用、维权援助、转化运用等基础性公共服务,提供低成本、差异化、特色化服务。开展涉外企业国际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提升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10.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知识产权社会组织发展,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支持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与创新园区、社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鼓励支持市场化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或者低成本的公益性服务。

(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1.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区域合作。推动各县(区、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统筹和联动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经验交流、服务协作和成果共享,鼓励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之间形成协作网络,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最大化。加强与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太原代办处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加强区域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

    12.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培养。针对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干部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干部队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服务市场主体支持区域高质量发展能力,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供给水平凝聚力量、夯实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导地位,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通过部门协作、市县联动,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大资源投入。加大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增加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强与财政、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协同,引导各类社会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服务产品。

(三)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源供给、利用效能、服务质量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及时总结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