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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4 阅读: 【字体:

市市监知产字2023〕1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晋中市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市)局落实《实施方案》情况和工作成效将纳入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范围。各单位请将落实方案、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于2023年4月10日、6月19日和11月13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科。

邮箱:jzzcbh@126.com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中市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程,持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结合《山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安排部署和全省市场监管会议、知识产权会议、晋中市市场监管会议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化法治保障、突出工作重点、完善保护机制,持续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成效,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打造知识产权强市,为全市知识产权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行政保护工作基础 

1.持续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加大对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行为的规制。突出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加大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等严重侵权行为的业务指导和案件查处力度。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2.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畅通行政裁决受理渠道,简化受理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调处工作,加大跨区域、跨部门办案协作、业务交流力度,进一步落实技术调查官制度,有效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

3.持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加大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的力度,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规范或规则组织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和地理标志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品质优越、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地理标志品牌。

(二)强化行政保护制度落实

4.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与法院、司法、仲裁等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诉调对接和维权援助工作。推进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和联合执法、结果互认互享,推进构筑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

5.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落实《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严格把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和《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的通知》要求。严格实行办案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档案管理制度。

6.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制度。优化和完善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组对各县(区、市)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继续推动将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指标纳入营商环境评价、质量强市战略评价等考核评价体系,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用考核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地见效。

(三)优化行政保护工作机制

7.强化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市、县综合执法队设立知识产权执法大队(中队)或配备专职执法人员,从体制机制上解决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和人员缺失、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侵权案件受理和查办机制不顺的问题,切实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营造创新创造和健康有序的良好营商环境

8.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借助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业优势,申请协助侵权判定,服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和发挥作用,提高维权援助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9.探索推进数字化保护监管。鼓励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数字化改革,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监管,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逐步探索建立智慧、高效、协同的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0.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平遥牛肉”已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要推动示范区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协同监管体系、执法维权体系、宣传推介等工作体系,发挥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地理标志创新创造和培育打造更多的试点示范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

11.培育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为纵深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可靠保障。建立知识产权专员队伍,让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

12.聚焦民生热点和重点领域保护。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民生物资、网络市场、公共卫生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及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传统手工艺品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 

13.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持续加强对专利申请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对非正常申请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取消专利奖评奖资格、不得享受专利推广实施资助等相关优惠政策,不予减缓专利申请费用。及时处置上级交办和部门、地区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问题线索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线索,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或移送司法机关。

14.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和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加强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协同做好对专利、商标等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围绕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商品、重点领域的监管,防范区域性、大规模侵权假冒案件发生。

15.做好重点市场和关键环节保护。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积极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推进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引导电商平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和保护,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频次,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提升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能力。

16.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建设海外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逐步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扎扎实实成效。要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提高重视程度,争取更多支持,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二)强化指导,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办案规范标准,落实层级化商标专利执法业务指导体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业务指导,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力度。继续开展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做好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遴选报送工作。

(三)协同联动,落实全链条保护机制

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间的工作沟通和衔接,建立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拓宽跨部门行政保护协作范围,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协作。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打造更高水平的协调联动保护机制。健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保护效率。

(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创新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流等方式,着力提升执法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和实务技能。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展会、高价值专利大赛等重要时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政策解读、维权援助等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厚植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