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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信用风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9 阅读: 【字体:

市市监〔202317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信用风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相关科),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和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我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八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现就开展2023年度“信用风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提升监管科学性、规范性

   (一)动态调整“一单两库”。省局近期将动态调整全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调整、公开本级抽查事项清单,并通过监管平台对涉及本级的抽查事项进行全部认领。要持续加强“一单两库”规范化、精准化建设,特别是在“两库”建设上,要把握好“全、新、特”“全”就是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全量信息和产品、项目及行为等其他主体信息,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覆盖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同时,可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入库辅助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抽查检查的专业性;“新”就是要实时动态更新,要根据新情况新特点进行实时调整和不断完善,要结合监管需要对“两库”建设进行优化创新,与时俱进,持续优化;“特”就是对检查对象要结合风险分类结果进行个性化标注,实现监管 的针对性和精细化,对执法人员要对专业特长、执法资质等进行标注,提高双随机匹配精准度的要求,为抽查检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注重科学规范实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制定抽查计划、抽取检查对象、实时随机抽查。要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安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科学规范实施抽查检查。要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大力精简整合检查事项,全面推行监管事项“1+X”模式工作机制,对同一检查对象尽量匹配多个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推行系统内联合抽查,持续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协同性;要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根据企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因地制宜选择检查人员选派方式,提高工作质效;要根据监管实际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 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提高抽查发现问题比例。对抽查检查结果信息要依法公开,并落实好后续监管、执法查处、联合惩戒等措施,真正起到震慑违法的作用。

   (三)强化协同有效衔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效衔接,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重点领域,在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的基础上,实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对清单内的事项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对清单外的事项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更深层次的全覆盖。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价格行为监管、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管、广告行为监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计量监督检查、认证活动监管、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标准监督检查等市场监管工作中广泛运用,助力公正高效监管。要加强双随机抽查与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的有机衔接,通过抽查维护准入审批秩序,对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准入审批环节反馈,发现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办案机构依法立案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二、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精准性、效性

   (一)推动专业领域分类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局《关于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及时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并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科学研判、精准分类、精准画像,以分类的精准化推动监管效能提升。要聚焦重点任务和阶段性目标,统筹抓好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推动在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特殊重点领域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2023年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要初步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拓展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巩固和深化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运用场景,激发信用在资源配置中的巨大潜能。探索在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创先评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等工作中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进一步挖掘信用在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在引导消费和投资、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以信用风险分类赋能市场监管。

   (三)提升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可以采取构建预警模型、定期分析研判等各种方式,对企业风险隐患及时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检查等措施,依法处置企业风险隐患,实现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信用风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效能

   (一)科学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各县(区)局要围绕本地重点工作,围绕农村自建房、食品小经营店、小作坊等区域重点问题,按照相关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统筹制定本级2023年度抽查计划。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低风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企业依法加大抽查检力度,确保全年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随机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0%,切实提高抽查检查问题发现率。兼顾省级、市级抽查计划,注重各业务条线的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上级部门发起覆盖本地区检查对象的抽查任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不再单独开展相同的抽查任务;要兼顾本级系统内、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能纳入联合抽查的不再单独开展系统内抽查,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兼顾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工作,合理安排抽查时间,避免在下半年集中开展抽查检查,导致产生工作量陡增、检查压力增大等问题。年度抽查计划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工作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强化检查结果公示应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 “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保质保量完成抽查计划,纳入抽查计划的抽查任务应于 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覆盖率达3%以上,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要按照“双向共享”的原则,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通过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平台推送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抽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共用。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通过监管平台共享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

   四、强化监管与处置有效衔接,优化监管闭环管理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厘清双随机抽查与执法办案的关系,建 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检查的内部衔接机制,同时,对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和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需立案查处的,交由执法办案机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抄告、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发现检查对象疑似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行业领域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形成监管闭环,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五、创新信用监管方式,着力构建社会共治长效机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信用监管创新试点,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一业一查”“综合一次查”“柔性监管”等监管新模式。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企业,给予一定的观察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要拓展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的应用场景,探索将部分检查事项转为“非接触”式监管,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配置到信用等级低、风险较大的企业,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六、强化督导问效,推进“信用风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重要意义,以优化 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结果导向,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压实监管责任,狠抓 任务落实,把握好工作时度效,稳步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局各科室要加大对基层双随机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要推进抽查检查与执法办案衔接,提升执法协作能力,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局请于3月16日前,将本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报市局信用处备案。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局信用科,具体业务问题请对口联系市局相关业务科。

 

   附件1. 2023年度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 晋中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中市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计划(配合科室)(1).xlsx

晋中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