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市市监医械函〔2023〕44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晋药监办函〔2023〕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有关规定,确定监管级别并告知企业。根据监管级别,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频次和覆盖率,认真落实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任务。
二、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要继续加强经营使用环节动态监管,服务保障新阶段疫情防控大局。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集采中选产品、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按时完成好检查情况上报。《2023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实行月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汇总统计表分别于5月15日、11月15日前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情况统计表》、《加强避孕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3)及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市局将适时对各县(区、市)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检查工作将纳入对县(区、市)局监管工作情况的年度考核内容。
联 系 人:吴姝瑾
电 话:0354-3969822
电子邮箱:ylqxk778@163.com
附件: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