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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8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市局各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综检中心:

现将《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

    (此件主动公开)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奋进之年。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的主题,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局和市局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凝聚各方力量,着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引导消费预期、改善消费条件,推进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局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长:曹治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觅焕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朝龙   党组成员、市综检中心主任

        郭俊峰   党组成员

             党组成员

于剑云   一级调研员

李贵贵   二级调研员

聂建国   三级调研员

梁栓怀   三级调研员

原旭升   四级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等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

(一)活动办公室

 任:王觅焕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

副主任:白    市消协秘书长

        杨文强  消保科科长

 员:市消协、各相关科室

  责:全面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负责宣传活动方案的起草、督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投诉举报组

  长:武泽亮  市综合执法队队长

  员:市综合执法队、市消协

  责:市投诉举报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3·15期间的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负责草拟2022年度消费投诉数据分析,做好“空中3·15”的对接。

(三)执法应急处置组

  长:赵建军  执法稽查科科长

武泽亮  市综合执法队队长

  员:执法稽查科、市综合执法队、各相关科室

  责:3·15活动期间强化对各类市场的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督促商场、超市等人员易聚集场所在开展3·15宣传的同时避免人员聚集;选定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在媒体曝光;组织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

(四)法律宣传组

  长:赵飞雁  法规科科长

张志国  网监科科长

李晓霞  双反科科长

苏彩萍  广告监管科科长

   食品流通科科长

高德庆  餐饮监管科科长

张守刚  价格监管科科长

   信用监管科科长

李晓峰  计量科科长

  员:法规科、网监科、双反科、广告监管科、餐饮监管科、价格监管科、信用监管科、计量科

  责:负责宣传资料的编制、发放;组织开展维权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法律进基层活动;接受消费者法律法规和业务方面的咨询。

(五)新闻报道组

  长:侯亚男  宣研中心负责人

  员:宣研中心、活动办公室相关人员

  责:负责制作宣传短片;活动期间组织稿件在报刊开设专版做好与各类媒体的联络、联系、报道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长:吴勇军  办公室主任

王建红  市场稽查专员、后勤中心负责人

王智开  市场稽查专员、信息中心负责人

杨永鑫  市综检中心综合事务部部长

  员:办公室、后勤中心、信息中心、市综检中心

  责:负责车辆调度;值守人员的工作餐以及通讯保障;现场宣传活动物资保障。

各工作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后勤保障等作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圆满完成担负的工作任务。

三、内容方式

(一)举办“3·15”现场宣传活动

各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要围绕我省“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和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形式要丰富多彩、具有特色、氛围浓厚,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作用,全面展示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举措、新成效,树立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良好形象,展现“监管为民”的力度,体现“服务于民”的温度。市局相关科室、市综合执法队、综检中心、开发区分局、榆次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分工共同做好市区现场宣传工作。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组配合)

(二)开展年主题系列活动

要围绕“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制作宣传短片,通过抖音、微信等各种新型载体、平台,进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揭露消费陷阱,宣扬科学理性消费,重点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运用新媒体平台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在商场、超市、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利用户外LED大屏等平台进行公益宣传集中解读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民生计量和消费投诉公示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举措和制度。通过法规宣讲、“放心消费大讲堂”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等形式,积极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验,进一步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法律宣传组、新闻报道组、活动办公室负责)

(三)开展经营者承诺践诺活动

进一步将“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向其他行业和领域深入推进。在各县(区、市)上报评比的基础上,通报表彰2022年度晋中市创建示范单位,并颁发牌匾。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经营者承诺践诺倡议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线下经营者积极参与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鼓励引导经营者、企业建立赔偿先付保障措施。倡导品牌企业的直营店、加盟店等经营者,积极参与异地、异店线下退换货服务,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活动办公室负责)

(四)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对罚没的部分日用百货、食品等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无害化现场集中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充分体现市场监管部门向假冒伪劣商品亮剑的决心,更是用实际行动向广大消费者作出的一份承诺。(执法应急处置组负责)

(五)开展形式多样为民服务活动

要协同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系列活动。筛选2022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十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在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布,以警示相关企业,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扩大宣传威慑力。组织部分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围绕“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召开座谈会。开展为民办实事承诺活动。邀请广播电台于3月15日当天现场连线“3·15”投诉举报中心,让消费者了解投诉举报中心的日常运转机制,向社会各界通报市2022年度消费投诉数据分析,并委托电台征集消费者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办公室、执法应急处置组、新闻报道组、投诉举报组负责

(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加强“3·15”期间市场监管,关注社会关切和舆论热点。加强民生领域监管执法,促进放心消费。加强“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守牢安全底线。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社会影响力,集中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农贸市场、防控用品等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领域,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时间同步、联合查处等有效手段,加大对制假售假、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收看央视“3·15”晚会,积极做好热线受理转办工作。针对“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反馈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活动办公室、投诉举报组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前谋划。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和消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对3·15”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合理制定活动预案、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创新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明显的纪念活动,让“3·15”维权品牌叫更响,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同度更高,让诚信消费、公平消费、放心消费深入人心。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和消协组织应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汇聚消费维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到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活动中来,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合力,加快构建消费环境共治格局。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3·15活动是群众性公益性活动,必须秉承务实、简朴的原则,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得要求企业赞助,不得开展商业性活动不得给地方政府和企业增加负担。

(四)加强值守,关注舆情。3·15活动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信息报告制度。要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加强应急处置、舆情监测,安排足够的应急力量,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对群众反映集中、媒体关注度高的问题,要准确掌握情况,及时予以回应解决,妥善应对处置。

(五)总结经验,推广亮点。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和消协组织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具有典型性、引导性、社会效果好的做法,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于3月2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本地3·15活动方案、图片资料、活动总结及3·15活动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


联系人:郭霞(3969726)

邮箱:jzxbsck@163.com

 

附件:1.晋中市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2.2023年“3·15”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3年“3·15”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主题宣传及主会场活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