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2020-023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为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特制定《晋中市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指引》紧紧围绕市场监管系统监管工作,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力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对基层公开事项及公开标准作出了规范化要求,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监督作用,认真抓好本《指引》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县(区、市)及以下市场监管系统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主体包括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其他依法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为了做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晋中市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见附件)从9个方面24类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入手,明确了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性标准框架。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四、公开工作流程规范
基层政务公开主体要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信息公开。要根据具体事项需要、本地社会公众需求,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丰富拓展公开渠道和载体。要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审查、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环节,推动各环节有序衔接,对于复杂的公开事项应编制公开工作流程图。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请写明)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1.监督 检查 | 1.1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 ||
2 | 1.2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3 | 1.3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 检查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机构、检查结果等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4 | 1.监督 检查 | 1.4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5 | 1.5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6 | 1.6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7 | 1.7由县级组织的医疗器械抽检 | 被抽检单位名称、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8 | 2.行政 处罚 | 2.1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 ||
9 | 2.2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10 | 2.3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11 | 2.4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12 | 3.公共 服务 | 3.1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13 | 3.2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14 | 3.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15 | 3.4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等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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