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左权县康大中和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4年 第9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左权县康大中和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经左权县市场监管局日常监管发现,左权县康大中和药房有限公司、左权县晟济堂药业有限公司和左权县辽阳镇北街村卫生室等3家单位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防控,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期间暂停药品经营使用活动)。待其整改完成后,提出书面申请,由左权县局组织现场复核检查,通过复核检查的,由左权县局报市局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