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和诚信承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1 阅读: 【字体:

1、本中心是依法设置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保证法定技术机构的第三方公正立场,愿意承担因检验检测工作引发的民事和经济责任。

2、本中心在所有检验检测活动中全面贯彻“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质量方针,向所有委托方提供同等的服务,把公正诚信服务作为行为准则。

3、本中心管理层承诺不对检验检测工作进行干预,不给予财务、行政上的压力,建立防止商业贿赂程序,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

4、本中心所有职工不得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报告/证书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或者维护活动;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保持独立性和诚实性,不受任何来自商业、财务及行政等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的影响,杜绝商业贿赂。

5、本中心承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建立和运行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从组织机构和过程控制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客观性。

6、 本中心承诺只在授权,认可及核准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禁止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中心承诺要求全体职工严格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对委托方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保密,切实维护委托方的权益。

8、本中心严格界定部所和人员职责,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采取措施确保这些活动不影响检验检测的独立性、公正性。

9、本中心所有职工严格按照实验室员工行为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现行有效的规程、规范和检验检测标准进行检验检测活动。

10、本中心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得聘用兼职人员。

以上各项承诺,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客户及社会各方的监督检查。

 


                                                                                                              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