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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各地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8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党总支开展3·15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党日活动

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的权益意识,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激发消费活力,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党总支在万达广场开展“铸诚信  提信心  促消费”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老百姓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相关知识,让在场的群众通俗易懂地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了自身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一对一讲解、向大家讲解了应该怎样合法消费、明白消费、文明消费,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要及时妥善保存消费相关凭证,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服务热线,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防范意识,从而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消保先行,守护百姓美好生活。本次主题党日活动依托市场监管职能,立足“为民办实事”开展教育宣传,传播了正能量,增强了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充分提高党员服务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和谐有序健康的消费经营氛围,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太谷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服务活动

按照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和晋中市消协部署,3月15日,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协联合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区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及部分企业在区文化广场设主会场,开展以“晋享放心消费  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服务活动。分会场设在各基层站(所)所属乡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柱生、区政府副区长赵瑞旭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现场向消费者讲解假冒伪劣商品辨别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大家纷纷驻足,充满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和热情,现场氛围十分高涨。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500余人次。

此次宣传活动还设置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区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展示了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涉及太谷饼、食品、化妆品、染发剂等,共计货值金额一万七千余元;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区分局展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没收的汾酒等;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展示了没收的非法出版书籍、光盘等。随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局对罚没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无害化现场集中销毁。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将食品安全快检车开进活动现场,与群众面对面第一时间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现场检测的每件商品,工作人员都进行详尽的记录。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霍俊伟表示,区市场监管局履行主责主业,联合其他部门单位开展此次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目的是凝聚各方力量,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
更好的市场环境。

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还将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市场监管普法教育,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合法经营。关注社会关切和舆论热点,加强民生领域监管执法,促进放心消费。充分利用“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社会影响力,集中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典型案件,切实维
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平遥县举办3.15主题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平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在平遥县峰岩广场、迎薰门广场等地同步开展了“晋享放心消费 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宣传活动。县委常委、副县长杜晓宇参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维权宣传手册,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学法、懂法、守法,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同时还为群众讲解过期药品的危害、药品储存方法及药品不良反应等相关知识,提高安全用药等知识水平。

连日来,平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3· 15”现场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景区、进商户、进社区、进农村,经营者承诺践诺活动,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3· 15”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行动等系列活动,多渠道、多方式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展示打假成果,引导广大消费群体理性消费,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避免套路消费。3.15活动当天,县市场监管局和古城商圈党建联盟还为“示范经营户”商户代表进行了授牌。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视频3个,制作、播放公益广告16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主题活动7个,消费者参与962人次,经营者参与320人次。

2023年以来,全县各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化解消费纠纷、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履行社会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平遥县市场监管局全年办理各类投诉举报3600余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2万元。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普法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不断推动平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灵石县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

为保障全县群众放心消费,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增强消费信心。3月14日上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消协成员单位开展以“晋享放心消费  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县政府副县长侯文斌参加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消费维权知识、消费投诉举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服务30余次,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加深了消费者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健体局、县交通局等15家消协成员单位,依据自身职责设置便民服务台,解答市民疑惑。工作人员还现场讲解了如何辨别香烟、消防器材等商品真假的方法,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提高防假、维权意识。

此次3.15现场宣传活动全面展示了过去的一年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成效,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的良好形象,展现了“监管为民”的力度,体现了“服务于民”的温度。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守好食品安全和计量监督关口,指导各经营户规范使用计量器具,诚信守法经营,促进行业自律,打造公平公正的诚信市场;同时,积极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统筹凝聚各方力量共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切实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左权县举行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纪念大会暨“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

为树立诚信经营观念,加强诚实守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左权县在将军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纪念大会暨“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县政府副县长李新兴出席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公用企业、大型企业等共计130余人参加。

活动现场,市场监管、公安、工信、农商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民生热点问题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现场讲解鉴别假冒伪劣产品识假辨假方法,并受理消费者有关投诉举报。碧桂园小区、家家利超市、石匣乡、麻田镇、芹泉镇均设置分会场,同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期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围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明码标价等方面,对县内商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诚信守法经营,不售卖过期变质产品和“三无”产品,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4车(次),执法人员 98人,散发宣传资料12000份,现场接受消费维权咨询32人次。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消费维权和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维权能力,推动消费持续回升向好,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顺县市场监管局结合2024年消费维权“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一是现场宣传,助力消费“加速度”。活动现场设置法律法规宣传台,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彩页、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安全乘坐电梯系列知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袋300个,接受消费者咨询50余人次。二是承诺践诺,激发市场“新活力”。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府东便利新城店、和顺县第一中学、山河醋业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颁发2023年度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牌匾,现场表彰2023年被列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库”的新马杂粮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日日新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宏田嘉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家单位,府东便利店负责人就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作表态发言,进一步鼓励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营造放心暖心消费环境。三是集中销毁,彰显执法“大决心”。对罚没的部分日用百货、食品等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无害化现场集中销毁和无害化处理,以实际行动展示打击违法行为的决心和成果,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了我县市场环境。销毁物品涵盖饮料、啤酒、酸奶等60个品种,总重量1.6吨,价值1.8万元。四是监管执法,守护安全“优环境”。联合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府东便利新华店、天诚药房新华店等单位,重点查看经营者主体资格、肉品索证索票、药店药品进货台账及贮存条件、电梯维保记录等,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