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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第3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2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第3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依据《关于做好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 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晋中市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0年1030 日,市市场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3号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各级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安排早,动作迟,工作缺乏主动性、前瞻性,冬病夏治变成了赶末班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及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书的要求,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多数要求在第三季度末或者年底前完成,但从督察结果看,大多数企业治理工作拖至9月份匆忙开展,致使部分治理任务未能按期完成。

二、整改目标

加快补齐工作短板,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及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书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完成情况

2019年以来,晋中市市场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各类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晋中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晋中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和《晋中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任务要求,制定了《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并按计划完成全部工作。2020年我局依据《晋中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制定了《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晋中市市场监管系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对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环保工作职责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督促。

四、验收结论

对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真落实,并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并且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整改要求。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