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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3 阅读: 【字体: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

事项基本编码


实施机构

市场局

事项名称

企业核准登记

行使层级

市本级

事项实施编码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

事项实施名称

分公司设立登记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结果名称

发照

办理形式

窗口、网上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手机登录

联合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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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递

邮政速递物流

投诉电话

3039905

咨询电话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权限划分

市本级

通办范围

全市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预约办理

支持

中介服务

网上支付

支持

是否数量限制

办理时间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行使内容

决定

运行系统

晋中市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

晋中市政务大厅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

本事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环节


收费依据


收费时间


收费地点


减免收费情形


设定依据和条件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

1、《公司法》第十四条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8号)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必要

材料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职信息即可)。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辅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