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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3 阅读: 【字体:

一、事项名称: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筹建、核发、延续、变更、补办、注销)

二、办件类别:

承诺件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根据网上申报途径,进入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申报材料整理申请资料,提交至政务大厅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

2、现场检查(组织审查、验收,出具结论)。

3、审批、发证(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四、申报条件: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

4、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5、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申报材料:

(一)城市药店筹建

1、筹建申请1份;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各1份;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1份;

4、拟设营业场所(位置图、平面布局图)、仓储设施、设备情况各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信息共享后取消)。

(二)城市药店现场验收

1、验收申请1份;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份(签字盖章)(进入http://10360.sxjz.gov.cn/点击样表下载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1(信息共享后取消)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使用证明文件各1份;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包括处方审核员、验收员、养护员等有关人员)各1份;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各1份;

7、从业人员花名(应含姓名、岗位、学历、职称、健康状况)、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各1份;

8、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证明1份。

(三)许可事项变更及补办

1、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含增减仓库):

1)变更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进入http://10360.sxjz.gov.cn/点击样表下载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新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信息共享后取消)

3)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使用证明文件各1份。

2、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1)变更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进入http://10360.sxjz.gov.cn/点击样表下载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信息共享后取消)

3)法人、负责人及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7683条规定情形的申明1份;

4)法人或负责人:简历、学历证、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执业药师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质量负责人简历、学历证、健康体检合格证明、聘书等复印件各1份。 

6)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共享后取消)

3、变更企业名称:

1)变更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进入http://10360.sxjz.gov.cn/点击样表下载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新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信息共享后取消)

4、变更经营范围:

1)变更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进入http://10360.sxjz.gov.cn/点击样表下载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信息共享后取消)

3)提交增加经营范围相关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目录、设施设备明细等资料各1份。

5、补办:

1)补办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进入http://10360.sxjz.gov.cn/点击样表下载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信息共享后取消)

3)遗失声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注销:

1)注销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进入http://10360.sxjz.gov.cn/点击样表下载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信息共享后取消)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共享后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