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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3 阅读: 【字体:

一、事项名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二、办件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程序:

1 申请、受理(根据网上申报途径,进入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申报材料整理申请资料,提交至政务大厅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

2、审批、核发(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四、申报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材料内容完整、清晰,符合标准要求;
2.申请邮寄的单位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资格;
3.申请邮寄的品种及数量,与其生产、经营、使用的品种、规模相适应;
4.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审查拟申请邮寄的品种;
5.申请邮寄的品种已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五、申报材料: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1);(进入http://10360.sxjz.gov.cn/点击样表下载

2.《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3.申请邮寄品种的相关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不能体现所运品种还需提供质量标准等文件)或购用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申请单位是经营企业的,可不提供该材料;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信息共享后取消)
5.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信息共享后取消)

6、法人委托书1份;
7.申请邮寄品种的情况说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