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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其他登记事务相关材料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6 阅读: 【字体:

53】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自拟)

  2.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3.原核准登记文件。

4.涉及外资审批事项的,还应当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54】企业申请迁移调档提交材料规范

l.企业迁入(迁出)调档的申请。申请应载明公司名称、申请迁入(迁出)调档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权限、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2.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调档函(仅用于迁出地登记机关收取)。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  

1.企业申请迁入(迁出)调档的申请可自拟。

2.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以在迁入同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5】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外商投资的公司填写)/《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仅限于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交)。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依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要提交合同。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交的公司章程、合同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5.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按相应的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文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56】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

1.变更后的企业类型适用的登记申请书。

2.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仅限于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供)。

3.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按相应的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文件。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