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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警 示 (2023年第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5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消  费  警  示

(2023年第4号)

“五一”消费警示

“五一”劳动节将至,随着天气变暖,旅游、购物、聚餐将迎来新高峰,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放心、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假期出行、购物时秉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践行绿色消费的理念,维护自身享有的权利。

消费凭证保留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后,要注意索取购物凭证、服务单据、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作为维权时的重要依据,同时还可以对商品宣传广告、聊天记录、支付记录进行截图保留。发生消费纠纷后,应主动与经营者联系,出示消费凭证并进行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

旅游消费要谨慎

跟团旅行时一定要对服务的价格、质量、规格、标准等合同条款严格审查,了解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明确违约责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对旅游的费用、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饮、退团、合同变更、人身安全、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自费项目和非自费项目,一定要明确,谨防字面歧义;自驾游提前检查车况,守法通行,不去未开放景点、无人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目的地,建议提前预约旅游景点,错峰出行,了解景区规则并自觉遵守。

擦亮眼睛看促销

面对商家“优惠、买送、清仓、返券”等促销打折活动诱惑时,应保持头脑清醒,货比三家;要仔细阅读商场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购买,切勿因打折而盲目选购,做到明白、理性消费;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详细查看产品说明书、销售授权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对打折商品或赠品也要当面查验质量。要认真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好坏,不偏信商家宣传,在购买商品前要核实商品价格,货比三家,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商品信息,选择正规平台购买。

预付卡要慎重

美容美发、健身、培训、餐饮、装修等行业会利用节日搞让利、打折、预存优惠等活动,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建议消费者谨慎办理。要准确考虑自己的实际需求,理性消费。可以看一看发卡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与合规企业签订合同,并细化约定服务的内容。一次性存入金额不要太多,切忌冲动消费。平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维权,警惕预付费后商家停业或跑路带来经济损失。

餐饮消费需节俭

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消费理念,聚餐时,要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主动践行“光盘行动”。购买茶叶、蛋糕、水果等商品时,主动选择包装简约、质量过硬的商品,抵制奢华浪费的包装商品,摒弃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建议消费者在正确评估自身消费能力的基础之上,审慎选择、理性消费,避免冲动消费,要购买包装及标签信息完整的食品,按照说明保存和食用,同时不要食用“野味”和未加工处理的“生鲜”食品。在外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合理膳食,拒绝野味,争做绿色节约消费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如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