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市监质监字〔2022〕12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监发〔2022〕139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属地监管职能,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市局就此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
各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要结合当地监管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尽快部署,抓好落实,确保有力有效。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的,要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二、明确重点
要把此项工作和《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市市监质监函〔2022〕221号)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一是要对本辖区内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质量状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等信息,建立企业档案并实施动态监管,督促企业积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并开展好后处理。三是强化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对发现的认证违法违规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四是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三、按时报送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每月30日前进行月报,2022年11月30日前报第一阶段工作总结;2023年6月3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重大案件随时报告。
附件: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