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调整的函
市市监特设函〔2022〕236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全市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调整的函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市综检中心,各电梯检测机构:
根据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市市监字〔2022〕2号)文件要求,自7月1日起,我市全域电梯均纳入检验检测调整范围。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方便电梯使用单位网上报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定期检验
7月1日之后进入现场实施定期检验的电梯,按照“国市监特设字〔2020〕56号”文件要求进行检验;7月1日前已经实施现场检验但还未完成检验流程的,仍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完成检验。电梯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周期均为1年,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应进行定期检测,各检验检测机构发放电梯使用标志时,应同时注明下次检验日期和下次检测日期。
二、关于电梯检测网上申报流程
电梯使用单位可登录检测网址,进入晋中市智慧电梯检测管理平台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后可查询所属电梯是否应检测并对应检测的电梯申请报检。报检后由相应检测机构及时办理相关检测事宜,详见电梯检测申报流程示意图(附件)。
附件:1.电梯检测申报流程示意图
2.晋中市电梯检测机构名单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