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各项部署,不断强化民用洁净煤产品质量监管,市局制定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民用洁净煤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检任务由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抽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8号)开展,采取抽检分离的工作方式。市局此次重点抽查全市民用型煤生产企业和民用洁净煤供应点80批次的产品,1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20%。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要采取有力措施,督查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并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提高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附件:2021年晋中市监督抽查民用洁净煤企业统计表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