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广告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瞄准“山西市场监管落实年”目标任务,不断强化广告监管执法,积极推动全市广告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广告导向监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整治擅自借党的二十大等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严厉打击危害意识形态安全、妨碍社会安定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依法查处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借体育盛会违法违规发布商业广告行为,坚决维护广告宣传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二、推进互联网广告监管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强化舆情应急处置,落实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快速处理制度,严厉查处互联网典型违法广告案件,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三、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持续清理整治校外培训广告,严厉打击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以及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协同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依法规范广告代言活动,严厉打击文娱领域市场经营活动违法违规乱象;积极开展“医疗美容”“近视防治”、网络平台“代理退保”等违规广告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持续强化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强化广告监测和案件查办力度
继续落实广告监测责任,综合运用总局、省局和市局广告监测数据,发挥广告监测基础性作用,加强广告执法办案指导,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开展广告监管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执法统筹调度,完善案件转办、交办、督办等工作机制,对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广告实行挂牌督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2号),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指导落实《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晋市监法2021]195号),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五、提升广告综合监管效能
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依法实施信用约束,实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及企业公示信息归集率100%。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案例曝光等,开展法律宣传,警示违法主体,规范市场秩序。指导市广告协会推进广告行业自律,引导广告市场主体守法经营。
六、引导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总局《广告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开展入企服务活动,协调解决广告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广告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推动山西(太谷)广告产业园区项目和山西集智新城数字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区、市政府和省局支持,加强工作指导,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按照国家对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的要求和办法,积极引导、扶持、规范园区项目健康有序的运营和发展。指导市广告协会发挥职能作用,建设广告企业交流平台,推动广告行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广告创意大赛等活动。
七、做好广告产业的统计分析
落实广告业统计责任,完善广告业统计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加强统计数据分析,为指导和服务广告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八、发挥公益广告的引导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4 号),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益广告宣传,组织开展公益广告评选等活动,促进公益广告健康发展;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开展公益广告活动,将公益广告制作发布情况纳入广告行业自律规则,持续做好公益广告备案工作。
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梳理排查广告监测、广告执法、指导广告业发展等各业务领域中的廉政风险点,消除监管盲区,筑牢廉政防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逐级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