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文件>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3 阅读: 【字体: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郭霞  联系电话:0354-3969726  

   箱:jzxbsck@163.com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2021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的开局之年。为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强晋中的吸引力、竞争力、影响力,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晋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群众幸福指数,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为加快转型发展蹚新路,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为基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以创建为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全力冲刺”的实施步骤,以“提升城市品质、规范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提高市民素质”为重点,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人居环境优美,服务功能完备,社会秩序井然,文化氛围浓厚,干部群众满意,充满现代气息的文明城市,力争2021-2023年创建周期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1.攻坚突破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具体工作,集中力量、奋力攻坚。

2.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创建资料档案,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3.全力冲刺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0月)。全面提升创建水平,继续抓好公益广告、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等主题实践活动,确保以一流的精神面貌迈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组织领导

 长:曹治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乔晓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觅焕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聂建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俊峰   党组成员

    党组成员

张中晓   二级调研员

单小虎   二级调研员

李贵贵   四级调研员

 员:武泽亮   市综合执法队队长

赵建军   执法稽查科科长

杨文强   消保和市场监管科科长

         信用监管科负责人

苏彩萍   广告监管科科长

    质量发展科科长

胡全通   食品协调科科长

王继林   食品生产科科长

    食品流通科负责人

高德庆   餐饮监管科科长

李伟业   药品监管科科长

王建红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杨文强兼任。办公室负责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期间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工作。消保和市场监管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管科、广告监管科、质量发展科、食品协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监管科、药品监管科、后勤服务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别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并指导全市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后勤服务中心做好市局机关内部的各项文城市创建工作。

四、重点工作

资料部分

1.提供商业大街、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刊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公益广告的现场照片;

责任单位:广告监管科,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

2.提供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消保和市场监管科,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

3.提供本市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的现场照片;

责任单位:消保和市场监管科,食品协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质量发展科,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

4.提供本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情况(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

5.提供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等公共场所刊播展示公益广告的现场照片(公益广告内容报市文明办审核)(内容包括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保护、创城宣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

责任单位:广告监管科,消保和市场监管科,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

6.提供本市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的情况(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消保和市场监管科,信用监管科,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

7.列举本市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消保和市场监管科,综合执法队,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

8.说明本市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假冒伪劣等)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管科,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

9.宾馆饭店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光盘行动”的情况(图片资料、说明报告)。

责任单位:餐饮监管科,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

说明报告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控制在500-1500字左右,格式为WORD、WPS。图片资料包括现场照片、样报图片、电视截屏、网络截图(含手机截图),每个活动提供3张,格式为JPG或JPEG,容量不能大于2M。

征求意见部分

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对本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效果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查处情况作出评价(部门评价)(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实地部分(配合市文明办做好相关工作)

1.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 (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诚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内容主题公益广告);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宾馆饭店:有文明餐桌提示;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5处公益广告(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诚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内容);生熟分开、干湿分离;

3.拨打问题药品举报电话:查验电话接通及服务情况;

4.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任务,积极行动起来,围绕“大干三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全力以赴、奋力攻坚,以饱满的热情、必胜的信心、扎实的作风,坚决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担起牵头职责,按照时间安排推进部门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合力攻坚克难。市局相关科室要及时与省局沟通,做好“征求意见部分”各项工作,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落实,同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活成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各单位做好资料搜集整理工作,按照要求报送创建活动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