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监管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监管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监管的通知》(晋药监办〔202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各县(区、市)局要摸清辖区内从事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数量,建立相关资质档案,进一步规范经营使用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检查,严惩违法。各县(区、市)局要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处理。并将检查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市局。
附件: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监管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