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医疗器械安全与公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更好地满足公众健康需求,按照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同步举办“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9日至23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
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组织全市各县(区、市)医疗器械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学懂弄通法规条文,确保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顺利实施。
(二)积极参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益培训
组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及基层监管人员参加国家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公益培训活动,推动相关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履职能力。
(三)广泛开展医疗器械科普宣传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疗器械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要组织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开设专题专栏、微视频、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消费者解答医疗器械常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械和合理用械的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器械宣传活动周的重要意义,围绕“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的主题,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宣传周顺利进行。
(二)突出活动重点。围绕宣传重点,使用统一的“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标识,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活动。
(三)增强活动影响。要重视2021年医疗器械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加强宣传周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舆情,稳妥发布相关信息。
(四)做好宣传总结,上报活动情况。各县局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等资料。于2021年8月10日前上报市局。市局将对宣传周工作重点突出、实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联系人:吴姝瑾 电话:(0354)3969822
邮 箱:ylqxk778@163.com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