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晋中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晋中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市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员单位,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及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根据《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局拟开展晋中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对于入选晋中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的专家,将优先受邀参与晋中市知识产权系统的咨询、培训、项目评审、技术调查等工作。同时,上级各类人才征集也将优先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汇聚三晋人才智力资源,发挥专家“智囊”作用,提升人才专业化服务能力和使用效能;充分发挥专家库智力支撑作用,及时跟踪和分析国内外知识产权最新发展趋势;深入研究与晋中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重大理论前沿问题和工作实务,针对晋中市重点发展的专项计划、区域和行业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面向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指导。
二、征集范围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相关金融机构等。
三、专家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从事或参与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好的大局观、较高的战略意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坚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能够深入分析和研究知识产权问题;
4.身体健康,热衷公益事业,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参加评选人员按所属领域划分,除具有以上条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人员
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具有工科、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基础,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对我国和晋中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部门人员
深入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动向,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深厚的知识产权与法学理论基础。熟悉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审判标准,对国内外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深入研究。对我国和晋中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人员
1.具有深厚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提出前瞻性、指导性的学术观点,在知识产权理论方面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研究,理论研究水平较高;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近5年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3篇以上(含3篇)。
(四)企事业单位人员
充分参与本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环节,对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发挥建设性作用,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利用知识产权专业能力为企业参与核心竞争、对外技术合作、投融资等事项上提供重要的支撑。
(五)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员
1.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帮助企业等市场主体有序进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风险管控、知识产权竞争策略运用等知识产权事务;
2.熟悉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规律,注重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和知识产权挖掘布局服务,能够在服务企业创新、产业升级发展中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3.取得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5年以上。
(六)知识产权金融专业人员
在知识产权交易、许可、价值评估、质押融资、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或科技创投基金、知识产权指数、证券化产品、保险等金融产品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四、申报事宜
为保证征集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参评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有意愿成为晋中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的人员,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参评。请参与专家推荐的单位对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筛选及汇总。个人自荐的,应承诺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市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行业协会均可以推荐专家候选人。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8月16日前将晋中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递交至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jzzcb207@sina.com。
联系人:田岩松 联系电话:0354-3969757
附件:晋中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